


貸款
品牌貸
一、產品介紹
“品牌貸”是指我行向擁有市場認可的銷售品牌代理權的小企業、個體工商戶、私營業主發放的貸款,為滿足客戶經營中短期流動資金快速融資需求,通過抵押、擔保、信用等方式,在我行核定的貸款額度和期限內,可隨時循環使用的一種貸款業務。
二、額度、期限、利率
貸款額度按現金流、凈資產及需求核定貸款額度。其中房地產抵押控制在抵押物認定價值的90%以內。貸款期限按實際經營周期確定期限,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。利率參照法定基準利率及結合我行相關政策執行。
三、開辦條件
(一)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,注冊和經營地點在滄州及轄區內;
(二)擁有經過確認的所代理品牌的授權書,代理品牌在市場上認可度較高;
(三)經營年限在三年(含)以上,連續三年都有盈利;且經營該代理品牌在兩年(含)以上;
(四)有穩定的銷售渠道和銷售網絡;
(五)個體工商戶年銷售額不低于50萬元,小企業年銷售額不低于100萬元,綜合負債率不高于40%;
(六)企業法人或實際經營者在滄州及轄區內有房產(對客戶能有效控制的可放寬條件);
(七)資信狀況良好,無不良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;
(八)借款人有穩定的現金流,且現金流足以覆蓋貸款額度;
(九)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,并要求貸款發放后全部在我行結算。
(十)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四、所需提供的材料
(一)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材料;
(二)借款人經營資料及代理品牌的授權書;
(三)借款人現金流量及其他償債能力的證明材料;
(四)抵押物權屬證明材料;
(五)保證人的有效身份證明;
(六)借款人、保證人的有關個人資產證明;
(七)財產共有人的身份證明,共有人同意辦理抵押的聲明;
(八)配偶同意簽署共同承擔債務的承諾
(九)我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。